第33章,我觉得这章应该叫2333333 (6)(6/11)
作品:《劳伦斯的四封情书》她的肩膀亲了亲她的发。
喻子喝了口酒。这一刻的感觉很好,他们有点像两个朋友在聊天。她又想起,泰晤士河边上,他跟她说他朋友不多聊聊天挺好,也许按照他的标准,她其实也没什么朋友的。她拿起红酒瓶又给自己倒了点,然后问:“介意告诉我去阿布扎比做什么吗?”
作者有话要说: 英文都很简单就不翻译了
“我希望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是种族主义者,而非我们模样相似。”
“噢,绝对是前者,否则我不会跟你睡。”
这两句话是典型的sarcas.m,不是字面的意思
我在想,我以后可能会写英文...
☆、hater 68
【内森尼尔】
曾经有段时间, 内森尼尔想过离开曼哈顿。他可以去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安家,继续他花天酒地的生活或是从此当个隐士和禁欲者。
伦敦?除非他热爱阴天与下雨。
迪拜?太热。
上海?听上去不错,但人太多了。
京都?开什么玩笑,他看上去像喜欢古老东方城市的人吗?
..?他一年里统共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会住在比弗利山庄, 即使是他也有厌烦派对和比基尼美人儿的时候。
夏威夷!还是算了, 住在天堂,天堂就不是天堂了。他想给生活再留点**
约翰内斯堡?他必须得说他不喜欢南半球。所以同样得跟墨尔本、圣保罗和南极说抱歉, 他们没有机会拥有有史以来最英俊的亿万富翁了。
……
那个有些遥远的下午, 内森尼尔在布拉德的新办公室里咕哝了一个小时,那时布拉德刚刚拿到从业执照。一个小时后, 布拉德得出了一个伟大的结论:内特, 你他妈的地理比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国人都好。内森尼尔说谢谢,直到离开时他仍然在认真思考到底搬去哪里这个问题。
那是内森尼尔的父亲老劳伦斯去世后的第一周, 入秋不久,红叶遍布新英格兰地区,纽约曼哈顿的中央公园同样正是盛景。那年秋天, 雨水不少,内森尼尔还记得那天他们从墓地往回走的时候,他的鳄鱼皮系带皮鞋上沾了一片红叶。他弯腰默默拾起,戴着黑帽黑网丝面罩的母亲过来低声跟他讲话。“他真的走了。”他则说了一句不相关的,“我会留用辛迪。”然后他在细雨中拿着那片红叶回头,看到众多姓劳伦斯的家伙们,他从那些表亲的眼睛里看到得体的同情和隐蔽的羡慕。他的目光掠过那些人,定格在仍然站在墓前低泣的辛迪身上。母亲没有说话, 继续往前走了。内森尼尔扔掉了那片红叶,拿灰色的方巾擦了擦沾了泥水的手指。雨渐大,钱斯撑着黑伞走到了他身边。他跟钱斯说,“没关系。”
内森尼尔最终没有离开曼哈顿,他喜欢安静也喜欢热闹,去到任何一个地方,可能都没有曼哈顿带给他的归属感强。而不管他对这里是虚伪的厌恶还是真实的早已与之融为一体,这里于他而言就是最接近家的概念的地方。后来的几年,他在这里过的也很好。
今年秋天,雨水依旧不少,有时候,大西洋上的风吹来,会下一整夜的雨,一夜红叶遍地。
内森-劳伦斯五周年忌日那天,内森尼尔独自去了墓地,他在墓前看到了很多鲜花,他知道其中肯定有母亲和辛迪的。他没带花,站在墓前点了根烟。钱斯还是如五年前那样,在雨渐大时撑着黑伞过来。他掐了烟,没管头顶的黑伞,弯腰捡了片红叶带给了。兴奋的问他去了哪里为什么会想到给她带这个。他只是笑不说话,她又讥讽他装成落魄的诗人。那晚睡前他才跟她说是父亲的忌日,去了墓地,红叶是在墓地捡的。原本想吓唬她,但她说她真的很喜欢,又说我爱你劳伦斯。他细致的缠绵的吻她,搂着她温暖的柔软的身体入睡。第二天,她飞去了意大利,三天后,又回了纽约。最近一个月她都是这样,全世界的飞,在那些城市工作几天,再回到纽约。他们没有具体聊过这个,只是那晚在比弗利山庄她说她很喜欢ne 57的她的房间的装修风格。他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告诉她,那是她的房间没错但那也是客房,而没人会无缘无故住在自家的客房里。她显然明白了他的意思,盯着他的眼睛,一点一点笑了出来。
十一月悄然无声的来了,这个城市在感恩节的月份像所有美国城市一样弥漫起温馨的俗气的团聚气氛。
这个礼拜一的上午,内森尼尔正在跟罗基-古德曼以及其他家俱乐部的老板开会。会议在劳伦斯家族位于曼哈顿的rossbo酒店的最大会议厅举行。
内森尼尔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坐在长桌尽头,长桌另外一头的正是罗基-古德曼。内森尼尔耷拉着眼皮,右手手指快速动着:【我无聊了,宝贝,让我猜一下你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丁字裤。黑色?】
会议室里回荡着南方佬的声音。
“他们想得美!那是五年前的价格!五年前,奥马巴还住在白宫里,我老妈还活着,《权力的游戏》还没烂尾,一美元还是一美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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