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八十八 后记(1/3)

作品:《我不是小偷

终于写完了,历时太久,感谢多位陪伴好友,以及无偿供给故事的朋友,把身边正在产生的故事,无私的分享给所有爱书的人!

故事的起源,来自于报刊的一篇报道,具体真假,无从考证,但是我还是信任了一下作为记者的天职。故事是这样的:

南方一个城市,有个小偷,因缘偶合,进了一处豪华社区,尽显溜门撬锁之能,误打误撞的进了一户人家,没想到的是,这户人家家里躲的现金着实不少,就像初进宝山的阿里巴巴一样,拎起口袋就装钱,总计“搬走”三四百万之多。对此,笔者也曾认认真真的核实了一下,一万元现金,都是百元大钞的话,一百多克,十万块钱,也有两三斤份量了。三四百万,也有将近一百斤重量了。

假如只凭一句“芝麻开门”能够进出多次的话,我信任,这个小偷确定能做一个标准的搬家公司员工。

钱得手之后,自然免不了吃喝玩乐各种消费,白来的钱,花的就快,很轻易被别人盯住,所以,被好事者举报了!关进派出所之后,简略审问,小偷全部坦率,盼看从宽,而且在印象中,哪个小区、哪间屋子仍然记得清明确楚。这么大的数额,警察自然器重,遂亲身带着小偷,上门核实查证。

可是问题涌现了,那户人家逝世活不承认自己家进了贼,丢了财物,丧失了几百万现金。同时,不容许警察进屋深进调查,任由小偷指天发誓,还记得人家屋里的各种摆设、财物躲匿之所。

后经调查,那户人家竟然是四周某地的一任官员,摆出身份,警察也就不再较真,悻悻然带着小偷回往了。

故事到此结束了,笔者对于之后的事情没有再往关注,只是感到前半部分已经足够戏剧性了。按照普通人的分析,家里躲现金,而不是放进卡里、存在银行,此事必有蹊跷,难道是----贪腐所得?幸亏警方没有再往追究,否则,真不知道这----神一般的助攻,到底是帮了谁。

至于小偷的命运,笔者也就是猜测了一下,只是小偷认罪太早了,就算编个瞎话,也能搪塞一番。就说卖血、卖肾、卖器官挣的钱,警方怎么好查往呢?丢钱的不往报案,小偷又能说出来钱大概的出处,警方岂不成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就算是捡来的,谁敢贸然往领这么一大笔----失物呢?钱未必得手,却惹来了一身骚气,得不偿失。

最后,警方估计也是一滩苦水要倒。抓个小偷,固然惯犯,而且不能阐明自己的钱财来路明确、干净,并且承认是偷盗所得,理应把钱还给失主,可是失主却严词拒尽,根本没有这回事,这叫案子怎么发展啊?假如小偷想明确了,当场翻案,这钱是挣来的、捡来的,就不交公,谁能把他怎么样啊?尤其是,没有失主来领!

本来明明确白、清清新爽的案子,被其中交错的关系搞得烂泥一摊,真不知道警方在最后如何写结案,那些钱财如何处理……

这就是本书的创作起因!

至于大多数人对于小偷的憎恶,笔者深表懂得。但是,看书读故事,只是表象,更应当往看看深层次的东西。

很多人认为,写谁不好,写个贼,还要为小偷著书立传。这种想法从一开端就错了!

第一段写胡大发出狱,类比于大学生毕业,普通人走上社会,社会是个复杂的大学,从学生时代迈向社会,需要走过很多坎坷。在学校中,有人学的是本事、知识、科学,有的人学的是如何混社会、如何交际、如何拉关系……

同样一所学校,造就出来的不都是好学生,也有科技工作者、也有官员、也有普通劳动者、也有坏蛋、也有贪腐职员。假如非要把胡大发当做小偷的话,先要检查一下自身有没有小偷的意识。

偷钱、偷物、偷财产,是偷;偷关系、偷信息、偷材料、偷客户,这么多隐形的偷盗情势,就不是偷吗?所以,没必要纠缠于别人的身份,先看看自身有多干净。类似于学校所学,老师教你宴客送礼拉关系了吗?老师教你吃拿卡要了吗?老师告诉你做人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骗人,做人要光明磊落,每年还要学习**做好事……那么多教导,可就没人听啊?

是学校的课程太落后,已经和社会严重脱节;还是我们混社会的路走错了呢?为了孩子尽快贴近真实的社会,学校要开设如何混社会、捞世界的课程,哪位家长会让孩子往学这些呢?

第二段写胡大发在餐馆工作,类比于刚走上社会的孩子们,从基础做起,老诚实实打工,脚踏实地工作,身边有些伙伴,也会产生一些事情,但是,尽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这里能提现三观,但是却总结不出来,只在混沌之间。

其中包含恋爱、友谊,含着一段餐馆老板被骗的故事,这类事情在社会上并不少见,借助恋爱之机,诈财偏色骗物,然后一走了之。被骗的假如是女方,多数会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不再声张,很少会有人往报警,省得丢人。但是成果就是,骗子的胆子越来越大。

有时候也很纳闷,女人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怎么亲友劝告一万句,就不如骗子说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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